申请人袁帆,因继承被继承人袁公宏、夏之楚生前所有的坐落于东湖区环湖路37号3栋1单元301室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东字238914/201560)向我机构申请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香江路199号(房管局交易大厅一楼) ;
联系方式:0791-83835778。
公示单位: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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