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自然资党字〔2019〕134号
关于雷明同志免职提前退休的通知
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委,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党总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地产经营发展中心党支部,各县局、各分局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其他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经本人申请,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局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雷明同志的南昌县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南昌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退休。
中共南昌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19年12月30日
洪自然资党字〔2019〕134号
关于雷明同志免职提前退休的通知
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委,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党总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地产经营发展中心党支部,各县局、各分局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其他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经本人申请,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局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雷明同志的南昌县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南昌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退休。
中共南昌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