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国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国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国土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一)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组织、指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 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市、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参与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
(四) 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工作。
(五) 承担保护全市耕地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 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参与制定并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整理、共享和汇交的监督管理,提供社会咨询服务。
(七)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八)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察、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 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勘察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
(十一) 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指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
(十二)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
(十三) 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十四) 负责涉及国土资源重大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县(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十五)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六) 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管理办法,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跨县区及本级管理的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监测;建设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
(十七)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及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推进智慧南昌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
(十八)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3 个,包括: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南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南昌市地产经营发展中心、南昌市国土资源档案信息中心、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东湖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青云谱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红谷滩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青山湖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湾里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桑海开发区分局、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南昌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高新分中心、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红谷滩分中心、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桑海分中心、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昌地理信息数据中心。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482人,其中行政编制105人,事业编制377人;年末实有人数437人,其中在职人员43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退休工资未纳入部门决算数据,社保统发)。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66,378.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3,110.33万元,较上年下降85.97%;本年收入合计1,463,268.20万元,较上年增长76.7%,主要原因是:土地收储资金增加了634,856.3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返还宗地成本较上年增加了530,856.92万元;2017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为93,099万元,去年无此类收入;另外,今年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较上年(含上年其他职业教育收入)增加了10,900.43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63,268.2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466,378.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61,251.77万元,较上年增长72.49%,主要原因是:随着本年财政返还土地储备资金增加634,856.35万元,投入收储土地的资金也相应增加了626,035.03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5,126.76万元,较上年增长64.2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指标下达时间已接近年底及部分项目支出未达支付进度。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472.48万元,占0.65%;项目支出1,451,779.28万元,占99.3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78.64万元,决算数为1,461,25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03.8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6.60万元,决算数为56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主要原因是:年底未能及时付款。
(二)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448,96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而决算数包括收储资金及国土专项。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主要原因是:财政当年追加预算。
(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00.86万元,决算数为10,52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9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安排部门日常行政运行经费不含国土专项资金,而决算数包括国土专项。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1.18万元,决算数为1,19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84.11%,主要原因是: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成立单位,年初预算时人员未到位,2017年追加预算安排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72.4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250.11万元,较2016年增加1,182.71万元,增长23.34%,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薪酬支出,并且在编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标,使得工资福利支出金额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19.86万元,较2016年减少2.84万元,下降0.1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八项规定,从严控制日常公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9.4万元,较2016年增加227.3 万元,增长29.06%,主要原因是:部分局属单位一次性补发了无房职工及面积不达标职工购房补贴。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493.12万元,较2016年增加195.42万元,增长65.64%,主要原因是:交易中心购买了新大楼档案密集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13万元,决算数为111.67万元,完成预算的49.38%,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95.43万元,下降46.0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0万元,决算数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1.28%,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2.49万元,下降63.85%。主要原因是:大部分单位未有出国出境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28万元,决算数为72.67万元,完成预算的59.92%,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0.26万元,下降12.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食堂就餐使得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万元,0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且无公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36万元,决算数为37.60万元,完成预算的40.71%,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82.65万元,下降68.7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及厉行节约的影响,公车运行维护费得到了有效控制。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76万元,较2016年减少29.9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遵照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单位日常支出得到了有效地控制。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3.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9.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6.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8.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13 %。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0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18%。
共组织对“2016年度、2017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地价监测点维护项目地方配套经费”、“物业费”、“中心城区增设不动产登记窗口所需设备购买经费”、“不动产档案信息中心新增经费”、“一次性补助市土地储备中心业务费”5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6.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2016年度、2017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地价监测点维护项目地方配套经费”项目委托“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具体宣传工作实施之前,制定了较完善的活动方案或活动通知,对活动对象、内容、要求、责任分工等进行了规范,使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其职能部门的作用,和本单位共同推动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国土资发[2008]51号文件和《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南昌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有效性。
组织对“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十八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35.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南昌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委托“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在预算管理方面采用了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都得到了较好的执行;资金管理方面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在上级单位网站统一公开;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基础数据和会计资料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账务管理规范、帐实基本相符。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南昌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南昌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为推动南昌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根据国土资发[2008]51号文件和《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南昌市建立在商业和居住用地202.23平方公里、工业用地219.63平方公里132个监测点基础上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工作,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2017]292号)文件要求,设立了本项目。南昌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工作的任务目标是以城市标准宗地为核心,开展标准宗地及地价相关指标数据采集与维护,按照国家要求上报数据,保障国家级是地价动态监测数据源的及时、真实、准确、完备以及规范,为国土部门参与宏观调控提供基础数据。绩效分析:一、项目投入指标(10分)项目立项, 1.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符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关于补助的相关规定(2分),相关性:项目制定是与部门职能相关(2分);真实性:与项目相关的费用支出真实(1分) ;2.预算资金执行率,到位率100%=(30.00/30.00)*100%;预算资金到位率达90%以上(5分),总计得分10分。 二、项目过程指标(10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 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文件、国土资源部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要求,该文件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1分);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有相应的项目质量标准(1分),有相应的质量检查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或手段(1分);项目专项资金由中央经费和地方配套经费。(2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1分),制定了相应的监控机制(1分),原始凭证符合要求,手续齐全,资金及时结算且手续合规(1分),总计得分10分。三、项目产出指标(55分)产出数量:2016、2017年度上报各项季度监测数据数量(5分),分别为:估价师标准宗地调查表(季度);标准宗地地价评估技术要点表;标准宗地地价评估报告;技术承担单位标准宗地汇总表;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季度)调查表。上报各项年度监测数据数量(5分),分别为:土地(年度)供需情况调查表;城市基准地价更新;南昌市路线价更新调查表;南昌市区片地价更新情况调查表。完成地价采集调查表(5分),分别为: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测算过程表;南昌市各片区宗地地价采集表;完成地价采集报告(5分),各季度地价采集报告及年度报告。产出质量:监测数据准确率100%(8分);地价采集准确率(7分)。产出时效:项目完成及时,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完成(10分)成本节约率(10分);总计得分55分。四、项目效果指标(20分)经济效益:城市地价数据准确,可为政府土地出让定价提供一定依据(3分);社会效益: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为南昌商品房及商铺成本与房地产开发商售价的合理性,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10分);可持续影响,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项目的进行对南昌市地价数据有良好发展,项目的可持续性长(5分)。总计得分16分 。五、项目满意度指标(5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服务态度满意度达到90%以上,总计得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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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