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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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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4号文件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明确了分管领导,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为了方便群众行使监督权利,我局将本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涵盖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编写了公开目录,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该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制成公开目录,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我局根据市政府要求,认真组织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填报要求》等文件,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熟悉相关要求,做到操作规范,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发展。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南昌市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评议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

(四)积极参加《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局具体操作人员均参加了南昌市政府举办的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使有关要求了然于胸,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并做到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根据《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遵循“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履行好职责,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定期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做到应公开、早公开、尽公开,将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全年,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234条,法规类信息43条,规划类信息10条,总共对外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3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受理一起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08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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