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保障中心未经批准,擅自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管理处北沥村占地10.17亩(其中耕地3.67亩)建设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程项目。2024年12月31日,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238.35万元。目前,当事人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