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江西省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工作要点》,对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我局对江西扬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丙级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03月11日至2021年03月1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大楼1901测绘管理处
邮政编码:330038
联系电话:0791-83806687
传 真:0791-83987106
电子信箱:nccehui@163.com
附 件:公示意见表
公示意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业务类型 |
原有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
拟批准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
资质证书有效期 |
1 |
江西扬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测绘资质初次申请 |
—— |
丙级 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 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市政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水利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 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软件开发。 |
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