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授权和委托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函〔2025〕1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评审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评审专家对方案技术把关的重要作用,我局拟组建南昌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评审专家委员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委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职责
参与全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评审、论证和咨询工作,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公益性进行技术审查;为方案审批提供法律法规、土地征收、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经济、环保、产业和防灾与地矿等方面专业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和修订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完成我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入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热心参与建言献策,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议事与专业能力,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年龄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
(二)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1.有效任期内的南昌市域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2.在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法律、经济、环境保护、防灾、地矿等专业领域取得相关高级技术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
3.全日制本科毕业,从事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法律、经济、环境保护、防灾、地矿等相关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行政管理人员。
三、专家委员会遴选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填写《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评审专家委员会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核与公示:我局对申请材料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员名单网络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三)成立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拟定专家库名单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成立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并颁发聘书。
四、专家委员会管理机制
(一)动态调整:专家委员会实行定期聘任制,聘任期限为2年,期满后可续聘。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续聘或调整;对履职不力或违规专家予以解聘。
(二)履职要求:专家需独立发表意见并对结论负责,每年无故缺席会议超过2次者解除聘任。
(三)论证规则:论证会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总数不少于5名且为单数的专家组成,涵盖人大和政协委员、自然资源管理、法律与经济、环境保护、防灾与地矿等专业领域,其中行政专家人数不得超过专家组成员总人数的20%。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申请人将申请表格及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二)佐证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身份证明文件;
3.学历证书及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4.行政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文件。
附件: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评审专家委员会申请表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0日
联系人:吴超
联系电话:83987081 13870862096,
电子邮箱:ncwu791@qq.com)
附件1: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专家委员会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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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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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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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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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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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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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
(如为是,请注明代表、委员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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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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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属实,本人自愿申请成为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专家委员。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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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盖章)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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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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