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为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根据南昌市司法局《关于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精神,现将《关于制定自然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附件自然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