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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洪集土登办发〔2020〕2号)

发布时间:2020-11-30 16:05:40来源:浏览量: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月下旬,市政府印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258号)并召开全市工作部署会,对农房一体发证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目前,我市农房一体登记发证率只有5.6%,距离省确权办提出的8月底前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90%的要求相差甚远,时间紧迫,形势不容乐观。624日,省电视台二套《聚焦怕慢假庸散》栏目曝光了丰城市房的一体工作进度严重滞后问题。同时,根据省纪委省监委要求,省纪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组将以开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全省各地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主动进取,加快进度,确保全市目标任务实现

一、强化工作组织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派人手,倒排工期,挂图作业。压实乡镇责任,调动、发挥好乡镇、村、组作用,积极支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和技术承担单位做好权籍调查和认定工作,形成有效协作机制,加快推进工作。要充分依托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房地一体登记受理窗口,为群众提供就近服务。

二、细化工作方案

按照洪府厅字〔2020258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在遵循延续性、合法性原则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本辖区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政策,具体明确登记发证权利主体条件、土地登记面积及房屋面积标准,使不动产登记部门有章可循。目前进贤县、新建区、经开区已出台了农房一体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其余县区要尽快出台并报市确权办备案。

三、上报基数核减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的要求是全面调查、确权,对符合登记发证政策的要应登尽登、应发尽发。各县区发证基数如确实需要进行核减,应充分说明理由,由县(区)政府行文报市确权办,由市确权办统一向省确权办申请。基数核减问题报送以7月底为截止点,之后市确权办不再受理该事项。

省、市确权办已开通问题反馈机制,对基层反映的问题,省、市确权办将于3 天内给予明确回复。各县区如有登记疑难问题或对政策把握不准,应及时上报省确权办或市确权办寻求解答和帮助。

 

 

南昌市确权登记办公室   

20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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