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昕等同志职务(级)任免的通知
市土地储备中心党委,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委,各县局、各分局党组(总支、支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其他单位党支部:
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决定:
刘昕同志任中共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免去其原南昌市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肖志豪同志原中共南昌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级)任免时间从2024年7月29日起计算。
中共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