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
1、此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凡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示期内(详见公示图),以信函的方式反馈意见(注明公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3、信函反馈意见:请寄至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不动产登记大楼20楼,邮编:330000,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最后一天。
附注:
1、此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凡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示期内(详见公示图),以信函的方式反馈意见(注明公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3、信函反馈意见:请寄至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不动产登记大楼20楼,邮编:330000,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最后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