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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2-14 11:31:00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量:字体: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及对外协调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印章管理、政府采购、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节日值班安排等工作。

承担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课题调研工作。

负责人:肖志豪

联系方式:0791-83986657

人事科

负责局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及相应职级人员的有关管理事务。

承办干部的选拔、考察、考核、调整及任免等工作。

负责人:胡云霞

联系方式:0791-83987102

政策法规科(信访科)

负责组织起草全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负责协调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制度、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指导监督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本市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负责人:李  洁

联系方式:0791-83987155

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账务管理,指导派出机构和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账务管理。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项收入的收缴。

负责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拟订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局系统财政经费使用的督查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政府采购支付申请的审核。负责组织国有资产审计并监督管理。

负责人:于海霞

联系方式:0791-83987130

科技信息化科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

监督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负责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作、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信息化管理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

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国土智慧云”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与更新。

负责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和科技成果管理。

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科普推广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合作交流。

负责局长信箱回复工作,负责舆情信息监控、收集和报送工作,组织相关新闻发布与咨询交流;负责局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和更新。

负责人:雷  震

联系方式:0791-83987253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贯彻执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负责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数据库建设、更新、维护及管理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负责指导县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负责人:朱  晨

联系方式:0791-83802367

自然资源权籍和登记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

负责起草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负责拟订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跨县区的权属争议调处,指导县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

组织指导全市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设、更新、管理及维护。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档案和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并组织落实。

负责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统计、分析。

负责人:姚文珍

联系方式:0791-83987138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负责拟订和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

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负责指导县区收取划拨土地出租收益。指导有关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负责人:齐怒涛

联系方式:0791-83987119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负责拟订和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

负责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负责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

负责拟订全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政策并监督实施。

负责人:熊志雄

联系方式:0791-83987612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组织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承担并指导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初审工作。

负责拟订和实施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征收事项的审查、报批工作。

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市土地征收征用政策的落实和组织实施。

负责人:汪日新

联系方式:0791-83987021

国土空间规划科

负责规划区内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编制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

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督促、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重大专项规划。指导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指导城市规划展示工作。

统筹有关区域规划协调和合作工作。

依法指导编制或审核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镇、乡、村各类规划。

负责人:黄根彬

联系方式:0791-83821368

详细规划科

负责组织、修订和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工作。

负责组织制定详细规划层面相关规划技术标准。

负责指导全市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各项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工作调研。

负责相关规划业务统计工作。

负责全市中心城区控制详细规划数据成果管理。

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钱天乐

联系方式:0791-83986329

交通市政规划科

负责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城市轨道线网规划编制的审核工作。

负责、指导编制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负责区域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的协调,以及市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

负责对规划区内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控制线的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规划区内交通、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交通、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

参与协调城市专业规划。参与指导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负责人:王应华

联系方式:0791-83987148

城市设计科

负责组织全市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及相关修编、调整、动态维护,负责城市设计体系的建立和城市设计管理制度的建设。

负责组织中心城区重点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的审核工作。

负责中心城区重点地区地块城市设计方案审核。负责城市景观风貌研究及拟订城市设计相关政策。

负责组织城市景观风貌相关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城市空间格局与形态三维建模工作。

负责城市景观规划管理。参与城市更新规划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地段范围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划、城市设计的审核;参与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划的审核。

负责人:朱  金

联系方式:0791-83987572

用地规划科

负责开展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等工作,指导县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多规合一”项目生成系统的管理。制定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条件。

负责人:李向晖

联系方式:0791-83987292

耕地保护监督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负责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

负责衔接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初审等相关工作。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和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

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负责人:熊  佳

联系方式:0791-83987157

地质环境和矿产管理科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汇总全市地质勘查成果和行业情况。

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组织实施市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

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责拟订地方性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市采矿权出让登记,调处重大矿业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组织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

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的查询、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配合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协助做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

负责人:韦法东

联系方式:0791-83987150

测绘管理科

负责拟订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测绘活动、测绘产品质量和测绘资质单位信用。

负责地理信息安全监管,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应用服务,承担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

负责地图管理,承担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遥感影像数据统一获取、处理和提供。

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应用。

负责人:黄  曦

联系方式:0791-83868993

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窗口和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

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限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

负责做好全市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涉及的相关工作。

负责协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处置工作。

负责人:何春芳

联系方式:0791-83987570

建筑项目审查科

负责(除市政项目外)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含项目内管线、交通影响评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定。

负责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建设工程方案的审定。

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的征收。

负责人:段光华

联系方式:0791-83987062

建设项目监管科

负责城市规划建设项目批后监督管理工作。

督促重大建设项目的推进、协调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跨区域市政道路、管线规划条件核实的相关工作。

负责指导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负责人:谢 忱

联系方式:0791-83866753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负责人:刘  昕

联系方式:0791-8398712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不动产登记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