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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YK2025052301

发布时间:2025-05-26 11:09:14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浏览量: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洪土国用(登西98)字第154号

人民日报社驻江西记者站

土地使用权证

沿江路103号

公告单位: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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