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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DT20250402000401

发布时间:2025-04-02 10:54:33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浏览量: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2021)南昌市不动产证明第7049100号

胡小英

不动产登记证明

青山湖区南京东路999号青春家园E-8栋5单元610室

公告单位: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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