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赣(2020)新建区不动产权第0110861号 |
李志道 |
不动产权证 |
新建区乐化镇新石村华源组 |
公告单位: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