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市不动产登记大楼
联系方式: 0791-83860792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东湖区洪都北大道488号竑鼎福第4号楼2单元2902室 |
权利人名称更正 |
陈宝灵、汤小龙更正为汤燕华、汤小龙 |
公告单位: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与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