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大楼
联系方式:8385053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十里村村民委员会、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观洲村民委员会、 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老洲村村民委员会、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五村村民委员会、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三村村民委员会、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雷池村民委员会、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三角村村民委员会、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观鱼村村民委员会、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十里庙村村民委员会、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大塉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西湖区朝阳新城子羽路以西、燕舞路以北、莺歌路以南(朝阳新城A07-07) |
360103011014JB00001 |
16711.67 |
商业、商务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