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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WL2021120702

发布时间:2021-12-07 16:59:48来源:市自然资源局浏览量: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洪房权证湾字第400021184号、洪房权证湾字第400021185号

郑晓平林黎英

房产证

湾里区粉末冶金制品厂第三栋02-01室

2

洪房权证湾字第400021180号、洪房权证湾字第400021181号

夏细根衷勇儿

房产证

湾里区粉末冶金制品厂第三栋01-05室

3

洪房权证湾字第400021247号、洪房权证湾字第400021248号

熊斯涛肖庆

房产证

湾里区粉末冶金制品厂第四栋01-17.18室

4

洪房权证湾字第400021233号、洪房权证湾字第400021234号

周长英

熊全河

房产证

湾里区粉末冶金制品厂第三栋03-06室

5

洪房权证湾字第400021189号、洪房权证湾字第400021190号

何建平刘小菊

房产证

湾里区粉末冶金制品厂第三栋02-03室

公告单位: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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