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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WL2021112501

发布时间:2021-11-25 16:52:45来源:市自然资源局浏览量: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洪房权证湾字第400021128号、洪房权证湾字第400021129

陈根萍王靖

房产证

湾里区粉末冶金制品厂第二栋01-05室

公告单位: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 年 11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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