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荣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湖区洪都中大道18号丙-4栋1单元701室,证号为洪房权证西字第100072112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文荣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