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万付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688号联泰香域滨江41幢一单元904室(第9层),证号为洪土国用(登红2015)第G163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万付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