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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DY20210061103

发布时间:2021-06-11 16:33:07来源:市自然资源局浏览量: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100799

朱志红

房屋他项权

西湖区桃花路振中

住宅区143单元

601

公告单位: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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