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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号钣金加工厂房、B02号氧化等34个建筑单体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洪自然规划高许准字GHHS2023004号
2023-02-21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B01号钣金加工厂房、B02号氧化等34个建筑单体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高新区航空路以东
经核,实测总建筑面积401615.45㎡比发证建筑面积406245.80㎡减少4630.35㎡;实测计容面积401615.45㎡比发证计容面积406245.80㎡减少4630.35㎡。面积变化是因为计算规则不一致造成,现状其他与规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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