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洪自然规划交示字[2022]007号)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批复精神,我局拟将西湖区金盘路以南、广场东路以北(控规JC601-B11地块)协议出让给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宗地编号:360103004001GB00171
2、土地坐落:西湖区金盘路以南、广场东路以北(控规JC601-B11地块)
3、土地用途:商业、居住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
4、土地面积:10.048亩(合6698.78平方米)
5、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6、拟受让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7、拟出让价格:1500万元/亩(含各种税费)
8、规划指标:①1.0<容积率≤2.1;②建筑密度≤32%;③绿地率≥20%;(具体规划指标详见用地字3601002021000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9、其他要求:(1)该宗地保留现状建筑物出让;(2)受让人竞得该宗地后须无偿将宗地内现状建筑用于轨道交通沿线房屋征收安置及项目配套,受让人除土地出让金外,无需另行支付宗地内现状建筑物成本。
宗地出让具体要求以市政府批复方案为准。
以上公示时间为5天(自2022年09月29日—10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联系。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83987117。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