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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示(洪自然规划交示字[2022]005号)

发布时间:2022-08-11 09:10:59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量:字体: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示

(洪自然规划交示字[2022]005号)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经研究决定,我局拟将位于西湖区金盘路以南、广场东路以北(控规JC601-B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如下(最终出让条件以政府批复的出让方案为准):

1、宗地编号:360103004001GB00171

2、土地坐落:西湖区金盘路以南、广场东路以北(控规JC601-B11地块)

3、土地用途:商业、居住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

4、土地面积:10.048亩(合6698.78平方米)

5、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

6、拟出让价格:1500万元/(含各种税费)

7、规划指标:①1.0<容积率≤2.1;②建筑密度≤32%;③绿地率≥20%;(具体规划指标详见用地字36010020210000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8、申购保证金:人民币3015万元(大写:叁仟零壹拾伍万元整)

9、其他要求:(1)该宗地保留现状建筑物出让;(2)受让人竞得该宗地后须无偿将宗地内现状建筑用于轨道交通沿线房屋征收安置及项目配套,受让人除土地出让金外,无需另行支付宗地内现状建筑物成本。

10以上公示时间自2022811日—9917:00时止。需要使用上述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指定帐户缴纳申购保证金(须取得市财政出具的申购保证金回单),并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资料向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书面提出用地申请。本地块在公示期间如仅收到一家提出有效用地申请,我局将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若申请人反悔,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公示期间如收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提出有效用地申请,地块将公开出让,用地申请人需在公开出让时进行申购并取得竞买人资格,否则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

11、南昌市财政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购保证金账户

    账号:261018110301398X0099

    户名:南昌市财政局

    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营业部

意向用地单位可向我局提出咨询,用地申请人一旦缴纳申购保证金并提交书面用地申请,则表示完全接受本次公示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无异议。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不动产登记大楼808

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791-83987327

特此公示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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