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公示
(洪国土资交示字[2021]005号)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精神,我局拟为华侨城CY501-B01-02地块与西湖区子羽路以东、瑞虎路以南(CY501-C04地块)办理置换手续,注销“赣(2021)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105227号”《不动产权使用证》,与华侨城(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朝阳片区(CY501-C04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宗地编号:360103011014GB00142
2、土地坐落:西湖区子羽路以东、瑞虎路以南(CY501-C04地块)
3、土地用途:居住、商业、娱乐康体用地
4、土地面积:7.0335亩(4689平方米)
5、受让人:华侨城(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补缴土地出让金:67.05万元。
7、规划指标:容积率≤1.0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南昌市自然资源局用字第360100202100051号)
以上公示时间为5天(自2021年12月03日—12月0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南昌市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联系。联系人:张国泉,联系电话:86266016。
南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