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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09 14:57:00来源:浏览量:字体:

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19〕3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对2018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具体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府厅发〔2010〕68 号)文件,南昌市城乡规划局职能概述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乡镇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有关城市规划、乡镇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依法对各类规划成果进行审核、报批。负责组织或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

3.负责对全市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负责指导和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县及乡镇开展乡镇、村规划工作;负责指导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村镇规划及村庄规划。

5.负责依法对全市城市规划区内已审批的各项建设工程进行批后规划管理;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城市规划档案的收集,按规定移交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进行整理、保护并提供使用。

7.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1月,根据全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及其它部门的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

(二)机构组成及人员结构

根据洪府厅发〔2010〕68 号文件,市城乡规划局内设 9 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技术处、用地规划处、规划编审处、政策法规处、市政工程规划处、乡镇规划处、测绘管理处(南昌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测绘管理处于2015年4月成建制划归市国土局)和行政审批处。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54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总规划师 1 名;工勤编制3名。年末在职人员5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规划师1名,工勤人员3名。

(三)管理机制

南昌市城乡规划局是南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行政机关单位,是南昌市财政支出一级预算单位。南昌市城乡规划局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局本级和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南昌市交通规划研究所、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和南昌市城市规划研究信息中心。设置派出机构 7 个,核定行政编制22 名,配备科级领导职数7正10副。

(四)中期规划和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围绕政府报告确定的“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城市”的目标,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综合功能为抓手,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引领作用,为全市的城市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规划支撑及服务保障。

南昌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主要工作计划为:推进总规修编工作,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加强城市设计研究,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加强审批中介管理,保障技术审查工作;加强名城保护工作,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做好规划服务工作,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加强规划信息化建设,推动规划规范管理。

二、评价工作开展

(一)绩效评价工作过程,评价方法、工作程序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19〕31号)文件要求,对南昌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评价。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由财务处牵头,组织有关业务处室及下属单位准备材料,明确处室责任;第二阶段为自评阶段:对照相应的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形成书面评价材料。8月15日前完成自评,并将自评报告交至局财务处,相关纸质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二)绩效评价整体结果概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的内容和评分要求,经过综合评价,我单位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为89.89分,评价结果为“良”。

我局预算编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财政部有关预算规定,预算编制数据准确,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同时我局上下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减少能源消耗,节约水、电、气、油和办公成本支出,降低支出水平。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万元,与上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数一致,实际支出8.4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2.5%,并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一)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职能、中期规划的相关程度的分析及判断

年度工作计划符合部门工作职责设定,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反映了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能,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即实现了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能,两者相辅相成,部门职能体现市城乡规划局的宗旨,由年度工作计划具体实施完成。

(二)规划编制项目开展情况

2018年2月,市政府抄告单同意我局报送的2018年度规划编制项目及经费计划安排。2018年6月,市规划局对2018年度规划编制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结合情势变化,向市政府提出调整规划编制项目及经费安排计划的建议,2018年7月,市政府下发同意规划编制项目调整方案的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8〕316号)。调整后2018年度规划编制项目预算为4782.75万元,共计26 个规划编制项目,分为5个子项目,分别是:延续2016年、2017年城市规划设计与服务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南昌市规划技术审查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城市规划设计与服务,规划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配套工作经费。按照工作计划安排,除需要跨年度实施的规划编制项目外,大部分2018年度规划编制项目在本年度12月底完成。根据规划编制项目的进展情况,市规划局向财政局申请核拨2018年度规划编制项目经费4553.0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53.09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2018年度规划编制项目经费4488.09万元。

根据市政府批复同意的2018年度规划编制项目调整方案,市规划局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各规划编制项目的采购工作,确定中标单位,稳步推进各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

为保证项目的编制质量,各项目牵头处室(单位)对项目进行跟踪,对编制单位各阶段工作完成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按照时间安排听取各阶段方案汇报,对各阶段成果提出修改意见,保障项目成果能够达到规划要求。

为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制度的建设,市规划局制定了《南昌市城乡规划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乡规划局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各项目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材料未达到报送要求、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规定标准的业务处室、局属各预算单位实行绩效问责。

(三)部门预算收支构成情况分析

1.2017年预算收入与支出

2017年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11.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6.7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6.8%;其他收入1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5%;上年结余收入219.5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1.7%。

2017年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11.29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3.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6%;项目支出377.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4%。

2.2017年决算收入与支出

2017年我局收入总计17142.2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272.4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6869.75万元,占全年收入的98.4%。

2017年我局支出总计16728.05万元,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59.80万元,项目支出15868.25万元。

3.2018年预算收入与支出

2018年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0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5.6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7.4%;上年结余收入361.2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2.6%。

2018年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06.9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62.13万元,项目支出144.83万元。

4.2018年决算收入与支出

2018年我局收入总计7354.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393.15万元,占全年收入的5.3%,财政拨款收入6925.30万元,占全年收入的94.2%;其他收入36.54万元,占全年收入的0.5%。

2018年我局支出总计6968.60万元,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86.66万元,项目支出6081.94万元。

(四)部门内部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对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的管理,建立了规范化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实行财务人员定岗定责,按照“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严格控制基本支出预算,降低办公成本,项目支出严格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根据批复的预算控制各项支出,确保资金运转规范有序。

(五)部门支出进行总体评价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基本支出预算完成率: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额为878.40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额为962.1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完成率为91.3%。

(2)项目支出预算完成率: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额为6081.94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额为6356.3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完成率为95.7%。

(3)支付进度率:2018年上半年支付进度为81.2%、全年支付进度为89%。

(4)公用经费控制率:2018年部门公用经费决算额160.64万元,预算安排总额为493.35万元,公用经费控制好。

(5)三公经费”控制率: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额8.46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2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好。

(6)政府采购执行率: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付金额4039.1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4574.28万元, 政府采购执行率88%。

(7)“三公经费”变动率: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6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6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本年度预算内项目共计4个,分别为2018年度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经费项目、2018年度南昌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工作经费项目、2018年度办公用房租赁经费项目、2018年度管线调查经费项目;追加项目4个,分别为2018年度规划编制专项经费项目、2018年度南昌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布展工程项目、交通堵点专项经费项目、村镇规划编制奖补资金项目,所有当年项目均已完成,跨年度项目已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与《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相关的宣传、资料文印、调研、差旅、会议等相关工作,以配合和落实住建部对于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关的各项要求。该项工作经费合理使用,保障了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能够持续有效的推进和开展,完全满足了市规划局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相关要求。

(2)南昌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做好展示馆各项工作,保证场馆的正常运作,更新部分展板和图片,及时排查解决展陈设备情况,努力将展示馆打造成为梳理城市历史、塑造城市品质、展示城市未来的重要平台。

(3)2018年度办公用房租赁经费主要用于根据已签订的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获得符合办公要求的1480.17平方米办公用房,并及时、足额支付办公用房租赁费用,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为服务对象提供良好的办事场所,助力城市规划发展,提供规划服务。

(4)通过编制各类规划指导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努力实现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全覆盖,切实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通过编制市政交通等规划,以指导城市市政、交通等重大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城市路网及市政管网系统;通过交通影响评价,改善项目建设对周边交通的影响程度;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规划研究,从宏观层面对城市建设发展进行研究,找出存在的不合理情况,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5)2018年度南昌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布展工程项目主要用于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与各成员单位联系和工作沟通,按工作计划督促工作完成情况,提前梳理影响布展工作的因素并提出解决方案。保证了南昌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布展工程工作顺利推进。

(6)交通堵点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红角洲地区井字路口交通改善研究等6个城区交通堵点专项论证,破解我市部分路口(路段)存在的交通瓶颈制约,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推动城市交通环境持续好转。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城市规划是一项长期而漫长的社会管理工作,规划管理和控制具有长期性和可持续性的特点,基本能满足后续5年城市建设和开发需求,为全市的城市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规划支撑及服务保障。

五、存在的问题

项目执行方面:由于规划编制项目的特殊性,大多数项目都集中在年底支付,因此项目执行存在年初松年底紧的情况。

项目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国库直接支付方式不支持联合体付款。目前,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只支持一家中标单位和登记一家中标单位账号,因此,系统也只能对一家中标单位进行转账,联合体另外几家单位无法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方式进行付款。二是政府采购系统不支持方案比选采购。对于概念性、需要集思广益、引进外地先进理念的规划编制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操作层面存在较大困难,目前的采购系统也无法支持方案补偿,建议简化采购流程。三是政府采购总体进度难把握。南昌市规划编制成果电子报批系统项目因流标2次,候选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造成采购进度延后。

六、整改措施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机制。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对项目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跟踪监控,把握项目执行进度;研究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高位推动项目实施,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2.顺畅项目执行沟通机制。加强与市财政局工作的对接和协调,在项目政府采购和资金拨付方面提高效率;同时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南昌市城乡规划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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